生者有其居,在农村不是一句玩笑话。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益是农民拥有房屋住的基础。村集体享有农村土地所有权,村民可以申请宅基地,并对宅基地拥有使用权,可以建设住房、辅助用房(如厨房、仓库、厕所)、庭院、沼气池、禽兽舍、柴草堆放等,并依法对上面建筑拥有所有权。
但现实中,我们发现一个问题:土地不是农民的,但上面的房屋是农民的。由于土地没有所有权,农村房屋的价值受到极大限制,不能像城市商品房那样流通和升值。
不过,好消息是,“房地一体、两证合一”的政策正在逐步落实。这意味着将农村的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与农村房屋所有权证统一合并为“房屋不动产权证”。
这个政策的实施带来了不少好处。首先,它增加了农房的价值,使得农房买卖更加规范,减少了因产权不清晰而引起的纠纷。其次,它赋予了农村房屋更多的权益,激发了农村房屋的活力,鼓励城市资本下乡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尤其是在农村闲置农房上进行深度开发。
然而,并非所有农村房屋都能顺利获得大红本——不动产权证书。如果房屋违反了宅基地一户一宅的政策或未按照当地省市规范的要求使用,那么这些房屋可能无法获得确权发证资格。对于这些房屋,总共有三种处置方式:强制拆除、收归村集体所有,或转给有资格申请宅基地的人。
如果你还没有领取大红本,建议你尽快去办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毕竟,在农村,有一个大红本,就意味着你的房屋有了合法的身份和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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