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律师详解:经济适用房能不能继承?谁来继承?怎么继承?

方律师详解:经济适用房能不能继承?谁来继承?怎么继承?

申柏立 2024-11-09 百科资讯 1027 次浏览 0个评论
第五条规定:

  1. 房地产权利人(即产权人)去世的,其所享有的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有关规定继承。其中,继承人不属于申请家庭成员的,不享有经济适用住房居住使用权,仅享有在经济适用住房按照规定发生回购或者转让后,主张分割所得价款的权利。
  2. 同住人去世的,该经济适用住房房地产权利不发生继承。

方律师详解:经济适用房能不能继承?谁来继承?怎么继承?

接下来,我们针对以上规定进行解读。首先,第一个问题,经适房能否继承?答案是肯定的,产权人去世后,其份额可以继承。然而,同住人去世后,原则上不发生继承。那么,第二个问题,由谁继承?这取决于产权人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由法定继承人继承。

第三个问题,如何继承?这个问题比较复杂,因为涉及继承人的身份。简单来说,身份不同,继承的内容也不同。这里需要补充一个知识点,那就是原始申请人的概念。原始申请人是指最初具备申购条件的购房人和同住人。如果你是原始申请人,一般可以直接继承经适房的产权份额;但如果你不是原始申请人,而且也不符合申购条件,那么在这种情况下,你只能继承财产性权益,也就是经适房回购或转让后的回购款和转让款。

接下来,我们通过两个案例来详细解释这两种情况。

第一个案例,小刘和父亲老刘共同申购了一套经适房,登记的产权是两人共同共有70%,剩下的30%归政府。后来老刘去世,没有遗嘱,小刘作为唯一法定继承人,因小刘是经适房的原始申请人,所以法院判决,小刘可以直接继承老刘的产权份额。

第二个案例,钱女士自己申购了一套闵行区的经适房,后来,钱女士去世,没有留遗嘱,唯一在世的继承人是钱女士的奶奶。但因为奶奶不是原始申请人,也不符合申购条件,所以法院判定,奶奶对钱女士的产权份额不能直接继承,但可以在经适房被回购之后,继承其中的一部分回购款,也就是财产性权益。

通过这两个案例,我们可以明确地看到,产权人去世后,经适房可以继承。有遗嘱的按遗嘱继承,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人是原始申请人的,可以直接继承产权份额;不是原始申请人的,只能继承财产性权益。

当然,不同法院对于后一种情况可能会有不同的判决结果。虽然有些法院会直接驳回诉讼请求,或者不区分原始申请人身份,一律判决继承人可以直接继承产权份额,但这并不是主流观点。

希望以上解答能帮助大家更好地了解经济适用房继承权的问题。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留言交流。感谢大家的观看,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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